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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權益通知】 信用卡電子帳單改版囉!

親愛的客戶 您好,

感謝您長期的支持與愛護!

凱基信用卡專注於使用者的需求與帳單存取便利性,本行將於 113年 6 月 25 日後進行電子帳單改版,以email夾寄帳單PDF檔方式寄送。(正式上線日期依本行官網公告為準)

改版後之信用卡電子帳單樣式等同紙本帳單,若您目前以紙本方式收取帳單,邀請您申辦信用卡電子帳單,不必變更您的使用習慣,即享電子帳單「保護隱私、無紙省空間、查找省時間」等多項好處!

再次感謝您愛用凱基信用卡,祝順心愉快!

立即申辦電子帳單

凱基銀行 敬啟

三步驟保護免受信用卡詐騙

(1)保護個人資訊,避免外流
  *信用卡卡號碼等資訊絕對保密,切勿隨意透露信用卡資訊給他人或在不安全的網路環境中輸入資訊。
  *信用卡交易一次性驗證碼(OTP)的重要性等同金融卡密碼,應妥善保存不隨意提供或輸入。
(2)留意陌生訊息,杜絕詐騙
  *簡訊、郵件、廣告或APP應用程式,皆可能夾帶釣魚連結或惡意程式,未經確認請勿點擊不明連結。
  *慎防電話詐騙:假投資或交友名義或佯裝網路假買/賣家的詐騙猖獗,請警惕陌生電話的詐騙行為,切勿提供任何個人或信用卡資訊。
    如果有懷疑,建議主動聯繫相關機構以確認真實性。
(3)檢視交易紀錄,及時發現異常
  *留意銀行發送的消費簡訊,或開啟凱基銀行APP「信用卡消費及服務通知」隨時查看最新交易紀錄。
  *每月定期檢查信用卡帳單,如有異常或不明交易,立即撥打本行客服通報。

凱基信用卡紅利點/現金點效期調整公告

感謝您對凱基信用卡的支持與愛護,自113年1月1日起新申辦紅利點卡片(卡別:丁丁藥局金卡/丁丁藥局悠遊鈦金卡/悠遊聯名白金卡)及現金點卡片(卡別:魔BUY卡/魔FUN卡/魔利卡) 點數效期為2年,說明如下:
一.點數效期:
(一)新持卡人:自113年1月1日起新申辦上述任一張信用卡(含附卡),點數有效期限為2年。
(二)既有持卡人:
1.已持有上述卡別之信用卡,原累積之點數及新增點數之效期不受影響(仍為終身有效)。
2.113年1月1日起既有卡友新申辦上述任一卡別之信用卡(含附卡),點數有效期限為2年。
(三)點數有效期限:效期以「年度」為單位,自點數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起算,至滿2年後之年底 (範例說明,113年間回饋至信用卡帳戶之點數,正卡持卡人最遲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兌換完畢) ,屆期未兌換完畢之點數,本行於次一營業日清除。持卡人若同時具有「終身有效」、「2年有效」點數者,於兌換/折抵時將以扣除點數期限最接近到期日之方式辦理。
二.點數相關之兌換說明及活動辦法以本行官網公告為準。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詢凱基銀行24小時客服專線(02)8023-9088,我們將誠摯為您服務。

凱基銀行 敬啟

凱基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

為保障持卡人的權益,茲修訂凱基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前後條文對照如下),預計生效日為民國113年10月1日。 

                                                 
條款項次 修訂後 修訂前

第二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本契約或其他附件各項約定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另行協議訂定之。
二、貴行與認同/聯名卡合作機構之合作關係終止時,對於執有該認同/聯名卡之持卡人,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約定於六十天前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後,貴行得直接換發其他信用卡供持卡人使用,持卡人及其保證人仍願遵守本契約及各該約定條款之規定。惟若持卡人已同時擁有前述認同/聯名卡以外之貴行信用卡,貴行亦得不再換發新卡,並終止本契約。
三、貴行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得將持卡人「姓名」及「地址」(含e-mail電郵地址)提供予貴行所從屬之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內各子公司作為共同行銷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持卡人得隨時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貴行停止對持卡人上述資料之交互運用。貴行於接獲通知後,應立即停止並通知上述公司停止使用持卡人資料。(上述公司名單將揭露於貴行網站,貴行得隨時新增或變更。持卡人如欲了解,得隨時至貴行網站查詢)
四、認同/聯名卡持卡人同意貴行得提供持卡人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编號、電話、卡號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予該認同/聯名機構,於行銷目的內宣傳推廣、共同行銷、合作推廣、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持卡人嗣後得隨時通知貴行要求停止對其相關資訊運用,惟持卡人須終止使用該認同/聯名卡且不再獲取認同/聯名機構提供該卡之優惠及服務。
一、本契約或其他附件各項約定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另行協議訂定之。
二、貴行與認同/聯名卡合作機構之合作關係終止時,對於執有該認同/聯名卡之持卡人,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約定於六十天前以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持卡人後,貴行得直接換發其他信用卡供持卡人使用,持卡人及其保證人仍願遵守本契約及各該約定條款之規定。惟若持卡人已同時擁有前述認同/聯名卡以外之貴行信用卡,貴行亦得不再換發新卡,並終止本契約。
三、貴行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得將持卡人「姓名」及「地址」(含e-mail電郵地址)提供予貴行所從屬之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集團內各子公司作為共同行銷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持卡人得隨時以書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貴行停止對持卡人上述資料之交互運用。貴行於接獲通知後,應立即停止並通知上述公司停止使用持卡人資料。(上述公司名單將揭露於貴行網站,貴行得隨時新增或變更。持卡人如欲了解,得隨時至貴行網站查詢)
四、認同/聯名卡持卡人同意貴行得提供持卡人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编號、電話、卡號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予該認同/聯名機構,於行銷目的內宣傳推廣、共同行銷、合作推廣、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持卡人嗣後得隨時通知貴行要求停止對其相關資訊運用,惟持卡人須終止使用該認同/聯名卡且不再獲取認同/聯名機構提供該卡之優惠及服務。

112/6/30起免收「金卡掛失手續費」、「悠遊聯名卡餘額轉置處理費」

信用卡權益升級,自112/6/30起免收以下費用:

  1. 「金卡」免收「掛失手續費200元」。
  2. 全卡免收「悠遊聯名卡餘額轉置處理費30元」

各項費用計費標準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免收「金卡掛失手續費」與「悠遊聯名卡餘額轉置處理費」通知

信用卡境外投資交易平臺之交易款項納入最低應繳公告

自112/1/16起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投資交易平臺(如:eToro或其他相類似投資平臺)所進行交易之款項,應全額納入最低應繳帳款,且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信用卡循環信用年利率6.25%~15%(定期依本行電腦評等而定),預借現金手續費(依預借現金約定結付幣別區分):每筆預借金額x3.5%+新臺幣100元/3.5美元/350日圓/3歐元,其他相關費用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循環利率基準日:1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