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管理相薦有禮
超強回饋有感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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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禮券重磅加碼  
第3季相薦有禮活動期間:113/7/1 - 113/9/30
活動辦法 :成功推薦您的親友成為財富管理新客戶,最高可得新光三越或遠東SOGO百貨禮券28,000元

活動贈品 : 

  • 總資產月平均餘額≧新臺幣3,000萬 : 新光三越或遠東SOGO百貨禮券28,000元
  • 總資產月平均餘額≧新臺幣1,000萬(尊富個人會員):新光三越或遠東SOGO百貨禮券10,000元
  • 總資產月平均餘額≧新臺幣300萬(聚富個人會員):新光三越或遠東SOGO百貨禮券5,000元
  • 總資產月平均餘額≧新臺幣100萬(昇富個人會員):新光三越或遠東SOGO百貨禮券1,500元
注意事項

1.活動期間 : 113/7/1~113/9/30
2.活動對象 :
  (1)推薦人 : 
      A.年滿18歲以上在本行有存款帳戶之自然人客戶(不包括OBU、企業戶、僅持有信用卡或貸款帳戶之客戶、凱基銀行或凱基證券員工),若推薦人前述資格消失,其所累積之兌換權益將自動取消。
      B.推薦人將可指定或由本行指派理財專員服務,並由其協助完成「財富管理相薦有禮」申請及兌換流程。
  (2)被推薦人 : 
      A.須為非本行既有之臺、外幣存款戶帳戶且被推薦人資格不包括OBU或企業戶。另曾於六個月內關戶又開戶者,不得參加本活動,亦不計入成功推薦範圍。
      B.推薦人與被推薦人不得為同一人。

      C.被推薦人將可指定或由本行指派理財專員服務,並由其協助完成「財富管理相薦有禮」申請及兌換流程。
3.成功推薦之定義為 : 於活動期間內,被推薦人須於新開戶日之次月起連續2個月,其總資產(含本行臺外幣存款、境內外基金、外國債券、外國股票/ ETF、境外結構型商品(SN) 、結構型商品(SI/DCI) 、附買回債券、累計已繳保費及其他理財商品)月平均餘額須大於等於新臺幣100萬(即昇富個人會員)或須大於等於新臺幣300萬(即聚富個人會員)或須大於等於新臺幣1,000萬(即尊富個人會員)或須大於等於新臺幣3,000萬。
4.被推薦人開戶之日期須晚於推薦人之開戶日期,且每位被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只能有1位推薦人。

5.本活動之相關紀錄均依本行電腦系統之紀錄與本行留存資料為準。
6.推薦人所推薦之被推薦人經本行認定符合成功推薦資格後,經由本行理財專員通知推薦人進行活動贈品兌換,活動贈品將於兌換後4~6週內寄送至推薦人留存於本行存款帳戶之通訊地址或至分行親領。
7.活動贈品應於114/4/30前兌換完畢,推薦人如未於期限內完成贈品兌換程序,視同放棄權利。贈品一旦選定即不可更換,且贈品以實物為準,經兌換之贈品除損毀及瑕疵外,一律不接受退換或更換,亦不得折換現金。
8.各項兌換贈品數量有限,若欲兌換之贈品已兌換完畢,本行有權以等值贈品替換。
9.本活動贈品為本行向商品/服務供應商所購買,其使用及保存方式請詳百貨禮券之規定,如使用該商品/服務有瑕疵或產生任何爭議,應由商品/服務供應商負責,概與本行無涉。
10.本活動所得贈品屬於推薦人之其他所得,本行將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免繳憑單開立,若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
11. 本行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相關事宜,包括參加、兌換資格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詮釋、裁決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盡事宜將於本行網站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