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本行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
為提供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之規定,訂定本行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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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申訴/檢舉管道
涉及消費爭議:
為保護客戶之消費權益,若為對本行相關銀行業務、金融商品、服務品質之意見或申訴(包含不當銷售行為、高齡客戶權益保障、金融商品爭議等)、服務或作業流程表達不滿或有糾紛爭議,可透過右列方式反映處理。
網路留言
涉及本行人員舞弊、犯罪違法案件:
檢舉人應敘明被檢舉人姓名、事由及發生日期並提供具體事證,宜以其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依右列檢舉管道舉報。
書面信箱
105021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1樓(信封請註明「密件」)
凱基商業銀行法遵暨法務處法遵長收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
董事會成員
董事會權責
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
各功能性委員會權責

功能性委員會

本行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信用風險委員會」及「永續委員會」等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運作及提升經營決策之效能。(各委員會之職權請參閱「相關規章」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組織規程)

  • 審計委員會

    本行「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行「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至少一人為獨立董事,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 風險管理委員會

    本行「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會選任三名以上董事組成,其中至少一人為獨立董事。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 信用風險委員會

    本行「信用風險委員會」由董事會選任三名以上董事組成。委員會每兩週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 永續委員會

    本行「永續委員會」由董事會選任三名以上董事組成,其中至少一人為獨立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 誠信經營委員會

    本行「誠信經營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三名董事組成,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委員會成員
董事\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 信用風險委員會 永續委員會 誠信經營委員會
楊文鈞
召集人
許維銘      
顏志堅
黃碧玲  
陳麗琦  
李鐘培
           
李天成 召集人 召集人  
陳富榮 召集人 召集人
游瑞德 召集人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公司治理主管資訊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設有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之董事會秘書處,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 治理人員,負責相關公司治理事務,並於本公司2021年4月1日第十一屆第28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指派從事董事會職務工作經驗逾8年以上之林秀蓬資深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


相關公司治理事務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