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客戶 您好,
感謝您長期的支持與愛護!
凱基信用卡專注於使用者的需求與帳單存取便利性,本行將於 113年 6 月 25 日後進行電子帳單改版,以email夾寄帳單PDF檔方式寄送。(正式上線日期依本行官網公告為準)
改版後之信用卡電子帳單樣式等同紙本帳單,若您目前以紙本方式收取帳單,邀請您申辦信用卡電子帳單,不必變更您的使用習慣,即享電子帳單「保護隱私、無紙省空間、查找省時間」等多項好處!
再次感謝您愛用凱基信用卡,祝順心愉快!
凱基銀行 敬啟
親愛的客戶您好,自113年10月1日起,本行牌告利率新增「證券戶活期存款」項目。自該日起,證券戶活期存款適用之利率為年息0.01%。如欲查詢您的存款帳戶種類,請洽所屬理財專員,或洽本行客服(02)8023-9088。
親愛的客戶 您好
感謝您的熱情支持,因本行「臺幣高利定存專案」承作額度已額滿,將於民國113年2月17日下午3時30分提前終止本專案活動。
再次感謝您對本行的支持及肯定,未來將持續提供優質服務及優惠專案以回饋客戶。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分行。
凱基銀行 敬啟
(1)保護個人資訊,避免外流
*信用卡卡號碼等資訊絕對保密,切勿隨意透露信用卡資訊給他人或在不安全的網路環境中輸入資訊。
*信用卡交易一次性驗證碼(OTP)的重要性等同金融卡密碼,應妥善保存不隨意提供或輸入。
(2)留意陌生訊息,杜絕詐騙
*簡訊、郵件、廣告或APP應用程式,皆可能夾帶釣魚連結或惡意程式,未經確認請勿點擊不明連結。
*慎防電話詐騙:假投資或交友名義或佯裝網路假買/賣家的詐騙猖獗,請警惕陌生電話的詐騙行為,切勿提供任何個人或信用卡資訊。
如果有懷疑,建議主動聯繫相關機構以確認真實性。
(3)檢視交易紀錄,及時發現異常
*留意銀行發送的消費簡訊,或開啟凱基銀行APP「信用卡消費及服務通知」隨時查看最新交易紀錄。
*每月定期檢查信用卡帳單,如有異常或不明交易,立即撥打本行客服通報。
親愛的客戶 您好
感謝您熱情支持「開心戶」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原帳戶優惠利率計息期間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含)止,自民國113年1月1日起調整為至本行另行通知終止日止,
本行得隨時以不少於30日之事前書面通知或公告之方式,修改或終止約定事項。
再次感謝您對本行的支持及肯定,未來將持續提供優質服務及優惠活動以回饋客戶。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各分行。
凱基銀行 敬啟
感謝您對凱基信用卡的支持與愛護,自113年1月1日起新申辦紅利點卡片(卡別:丁丁藥局金卡/丁丁藥局悠遊鈦金卡/悠遊聯名白金卡)及現金點卡片(卡別:魔BUY卡/魔FUN卡/魔利卡) 點數效期為2年,說明如下:
一.點數效期:
(一)新持卡人:自113年1月1日起新申辦上述任一張信用卡(含附卡),點數有效期限為2年。
(二)既有持卡人:
1.已持有上述卡別之信用卡,原累積之點數及新增點數之效期不受影響(仍為終身有效)。
2.113年1月1日起既有卡友新申辦上述任一卡別之信用卡(含附卡),點數有效期限為2年。
(三)點數有效期限:效期以「年度」為單位,自點數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起算,至滿2年後之年底 (範例說明,113年間回饋至信用卡帳戶之點數,正卡持卡人最遲應於115年12月31日前兌換完畢) ,屆期未兌換完畢之點數,本行於次一營業日清除。持卡人若同時具有「終身有效」、「2年有效」點數者,於兌換/折抵時將以扣除點數期限最接近到期日之方式辦理。
二.點數相關之兌換說明及活動辦法以本行官網公告為準。
如有任何疑義,請洽詢凱基銀行24小時客服專線(02)8023-9088,我們將誠摯為您服務。
凱基銀行 敬啟
為保障持卡人的權益,茲修訂凱基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前後條文對照如下),預計生效日為民國113年1月1日。
條款項次 | 修訂後 | 修訂前 |
第二十三條第四項 (喪失期限利益及契約之終止) |
四、持卡人得隨時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除法令有強制禁止之規定者外,貴行基於風險、安 全、持卡人之財務、信用、消費及還款狀況等考量,若持卡人連續十二個月(含)以上未使用且無使用循環信用餘額者,得以最少六十日前之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取消持卡人使用之信用卡。 | 四、持卡人得隨時通知貴行終止本契約。除法令有強制禁止之規定者外,貴行基於風險、安 全、持卡人之財務、信用、消費及還款狀況等考量,若持卡人連續十二個月(含)以上未使用且無使用循環信用餘額者,得以最少三十日前之書面或事先與持卡人約定之電子文件通知取消持卡人使用之信用卡。 |
第二十七條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
貴行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目的,持卡人同意貴行得依「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辦理信用卡業務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之規定,進行以下措施: 1.貴行於發現持卡人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時,貴行得拒絕業務往來或逕行停卡。 2.對於不配合定期審視、拒絕提供實質受益人或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人等資訊、對交易之性質與目的或資金來源不願配合說明等之持卡人,貴行得暫時停止交易,或暫時停止使用信用卡。 |
貴行為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目的,持卡人同意貴行得依「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及「辦理信用卡業務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之規定,進行以下措施: 1.貴行於發現持卡人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時,貴行得拒絕業務往來或逕行停卡。 2.貴行對持卡人或其任何交易有金融犯罪或其他相關風險之合理懷疑,或本行依其判斷,為進行與金融犯罪相關或其他相關風險之合理懷疑之偵查、調查及防制,貴行得暫時停止交易,或暫時停止使用信用卡。 3.對於不配合定期審視、拒絕提供實質受益人或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人等資訊、對交易之性質與目的或資金來源不願配合說明等之持卡人,貴行得暫時停止交易,或暫時停止使用信用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