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不得對客戶推介或銷售非經本行核准之金融商品或服務。
2. 員工不得建議或暗示客戶提供或填寫不實之資料。
3. 員工不得擅自或代理客戶辦理存款、提款、開戶、帳戶資料變更、投資交易、保單轉換、部份贖回、解約等作
業。
4. 員工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承擔風險或損失,亦不得與客戶或第三人約定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
失,推介客戶投資於特定金融商品。
5. 員工不得偽造、變造、塗改客戶的簽章或資料,或偽冒客戶、本行主管、同事之簽章。
6. 員工不得存留、持有、或代客保管存摺、印鑑、金融卡、取款條、已簽章空白交易單據、密碼。
7. 員工不得代客全程辦理臨櫃交易,或申報外匯、變更資料,或為客戶辦理密碼之設定或更換。
8. 員工不得代客收受、領取對帳單,亦不得應客戶要求自製及交付對帳單。
9. 員工不得以任何載具(包含但不限於電腦、筆電、手機、平板、電話)代客操作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等交易或
變更資料。
10. 員工不得分享個人WiFi或出借任何載具予客戶至網路銀行、行動銀行進行交易或變更資料。
11. 員工不得利用本人或他人帳戶或以現金與客戶有資金往來或挪借款項或有借貸行為,亦不得利用他人帳戶移轉
客戶資金。
12. 員工不得存留客戶個人資料作為非公務之他用或藉此販售圖利。
13. 員工不得或從事與客戶利益衝突之交易活動。
14. 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要求、期約或收受不當之金錢、財富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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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主管機關規定,本行提供「信用貸款」或「信用卡分期」二種還款方案,供長期使用循環信用且繳款正常之持卡人選擇轉換。 一、 轉換機制適用條件: 持卡人連續使用本行信用卡循環信用達一年以上。 持卡人最近一年內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無帳款遲繳或信用不良紀錄。 二、 轉換方案內容: 信用貸款方案:最近一期帳單循環信用餘額達新臺幣10萬元(含)以上。期數為36、48、60、72、84期。 信用卡分期方案:最近一期帳單循環信用餘額無金額限制。期數為12、24、36、48、60期。 利率:係依每位持卡人之信用風險狀況評估,請致電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專線02-8023-9088 或0800-255-777 洽詢個人適用之利率,並以本行最終核准之利率為準。 三、申請方式 申請「信用貸款」方案: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或各消金中心辦理。 申請「信用卡分期」方案:請電洽本行客服專線02-8023-9088 索取專案申請書。 本轉換方案限由正卡持卡人以書面提出申請,相關條件(包含申辦適用條件、檢附文件、還款方案條件、信用卡額度調整及相關權利義務內容)以申請書書面所載為準,申請人請評估個人財務狀況與還款能力來選擇申請方案及期數,並於審閱後簽名確認。 四、注意事項 本項轉換方案成功後,應依借款金額/分期金額調降借款人之信用卡信用額度。正常履行還款方案後,持卡人得就累計已清償金額向本行申請調高信用卡額度,並檢附財力證明等相關資料,惟本行保留准駁與否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