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區
最新詐騙手法宣導:勿點不明連結,慎防手機資料遭竊取

凱基銀行提醒您,手機/網路隨意點選不明網址或簡訊連結,惡意程式可能趁機將木馬程式植入手機,竊取手機裡的個資甚至擷取手機收到的簡訊(例如銀行發送的動態驗證密碼(OTP),進行盜刷。

近期常見的詐騙手法

  1. 冒充Apple寄出的郵件,檢測有第三方登錄消費的異常行為,提醒如果沒購買儘速聯絡Apple支援,點進去的連結,其實是釣魚網站,要求輸入Apple ID後造成Apple帳號被竊取,並使用手機中的Apple Pay進行信用卡盜刷。
  2. 簡訊通知通行費即將到期,為避免產生罰單,請立即下載APP線上繳費,後續在所下載的APP中輸入信用卡相關資料,造成信用卡遭盜刷。

配合民法調降成年年齡,修正信用卡正卡申請人申辦年齡

凱基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
茲修訂凱基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修訂前後條文對照如下),預計生效日為民國112年1月1日。如您對本次修訂內容有任何異議,請於前述生效日前通知本行終止信用卡契約,若未表示異議者,視為同意本次修訂內容。

條款項次

修訂後

修訂前

第二條(申請)
  1. 信用卡申請人應將個人基本資料、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據實填載於申請表格各欄,並依貴行要求提出真實及正確之有關資料或證明文件。信用卡申請人同意申請書及所附文件,無論貴行發卡與否,無須退還,但貴行需依第四條約定妥善處理申請人之資料。
  2. 持卡人留存於貴行之資料有所變動時,應即以書面或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貴行更新。
  3. 信用卡申請人係學生身分者,貴行應將發卡情事通知申請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4. 二十四歲(含)以下之持卡人於發卡之初未發現或尚非學生身分者,嗣後貴行若接獲持卡人家長反映或經由其他任何管道得知持卡人為具有學生身分之正卡持卡人,且有超出清償能力刷卡情事時,貴行除配合持卡人家長處理外,並將該持卡人列為學生持卡人,貴行得通知持卡人停止使用信用卡之權利或降低其信用額度,並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其學生身分。
  1. 信用卡申請人應將個人基本資料、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據實填載於申請表格各欄,並依貴行要求提出真實及正確之有關資料或證明文件。信用卡申請人同意申請書及所附文件,無論貴行發卡與否,無須退還,但貴行需依第四條約定妥善處理申請人之資料。
  2. 持卡人留存於貴行之資料有所變動時,應即以書面或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貴行更新。
  3. 信用卡申請人係學生身分者,貴行應將發卡情事通知申請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4. 二十至二十四歲之持卡人於發卡之初未發現或尚非學生身分者,嗣後貴行若接獲持卡人家長反映或經由其他任何管道得知持卡人為具有學生身分之正卡持卡人,且有超出清償能力刷卡情事時,貴行除配合持卡人家長處理外,並將該持卡人列為學生持卡人,貴行得通知持卡人停止使用信用卡之權利或降低其信用額度,並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其學生身分。

與凱基銀行有特約合作關係之第三人名單

與凱基銀行有特約合作關係之第三人名單

  • 安達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重要權益通知
    為保障客戶權益,本行要求員工應遵守下列行為準則,若您發現本行員工有違規行為,敬請隨時致電本行專線(02)2232-1296。

     1. 員工不得對客戶推介或銷售非經本行核准之金融商品或服務。
     2. 員工不得建議或暗示客戶提供或填寫不實之資料。
     3. 員工不得擅自或代理客戶辦理存款、提款、開戶、帳戶資料變更、投資交易、保單轉換、部份贖回、解約等作
      業。
     4. 員工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承擔風險或損失,亦不得與客戶或第三人約定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
      失,推介客戶投資於特定金融商品。
     5. 員工不得偽造、變造、塗改客戶的簽章或資料,或偽冒客戶、本行主管、同事之簽章。
     6. 員工不得存留、持有、或代客保管存摺、印鑑、金融卡、取款條、已簽章空白交易單據、密碼。
     7. 員工不得代客全程辦理臨櫃交易,或申報外匯、變更資料,或為客戶辦理密碼之設定或更換。
     8. 員工不得代客收受、領取對帳單,亦不得應客戶要求自製及交付對帳單。
     9. 員工不得以任何載具(包含但不限於電腦、筆電、手機、平板、電話)代客操作網路銀行、行動銀行等交易或
      變更資料。
    10. 員工不得分享個人WiFi或出借任何載具予客戶至網路銀行、行動銀行進行交易或變更資料。
    11. 員工不得利用本人或他人帳戶或以現金與客戶有資金往來或挪借款項或有借貸行為,亦不得利用他人帳戶移轉
      客戶資金。
    12. 員工不得存留客戶個人資料作為非公務之他用或藉此販售圖利。
    13. 員工不得或從事與客戶利益衝突之交易活動。
    14. 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要求、期約或收受不當之金錢、財富或其他利益。
    15. 員工不得未經公司許可,而擅自發表文章或演講,或假借公司名義為前揭行為。
    16. 員工不得鼓勵或勸誘客戶以借款、舉債等方式從事理財投資。
    17. 員工於休假期間不得登入本行系統為客戶辦理交易。
    18. 員工不得以個人地址、電子郵件信箱寄發予客戶有關交易之憑證、文件書類或對帳單。
    19. 員工不得留存與客戶相同個資或通訊資料,亦不得提供員工或分行之個資或通訊資料予客戶使用。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信用卡循環信用年利率6.25%~15%(定期依本行電腦評等而定),預借現金手續費(依預借現金約定結付幣別區分):每筆預借金額x3.5%+新臺幣100元/3.5美元/350日圓/3歐元,其他相關費用請參閱本行網站公告,循環利率基準日:104/9/1